面試
1. 面試人選確定。根據(jù)筆試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確定面試人選。面試人選與擬遴選職位的比例為3︰1,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可降低比例,但不得低于2︰1,否則取消該職位。
2.面試形式。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。
3.資格復審。2022年2月22日—24日,遴選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,復審材料包括報名人員身份證、《報名推薦表》、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符合報考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。資格復審不合格的,取消面試資格,并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。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。
4. 面試時間。面試時間初步定為:2022年2月26日—28日。